2007年3月1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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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的“以案说法”
李勇

 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建立政权后,很重要的一项政治工程就是建立稳定的律法体系。当时最重要的系统性法律是《大明律》。但《大明律》卷帙浩繁,都是些干巴巴的法律术语,一般百姓未必看得懂。
  农民出身的朱元璋想出了一招,用“以案说法”的方式,把《大明律》的精髓明白通晓地告诉广大老百姓。于是洪武十八年、十九年这两年,他亲自主持制定了《大诰》三编,共二百零四条,将《大明律》规定的各类犯罪及所处的刑罚,每款附有一个案例,而且用大白话讲述,读起来津津有味。
  《大诰》中所列罪案,惩处贪污和玩忽职守的罪案占《大诰》所列一半左右。比如朱元璋在位时,发生一件牵连极广的贪污案,户部侍郎郭恒与朝廷六部官员以及地方官勾结起来,侵贪巨额钱粮。有关人员被严惩后,这件案子的办案过程和处罚结果,详详细细如公案小说一样写进《大诰》,不识字的老百姓听人诵读,就如今天大伙儿看反腐倡廉的电视连续剧。
  为了使《大诰》深入人心,朱元璋下令:“一切官民诸色人等,户户有此一本。”而且为了提高老白姓学习《大诰》的积极性,“令民间子弟于农缝之时讲读之”,并在当时的首都南京举行了盛大的“经验交流会”。据《明太祖实录》记载:“天下有讲读《大诰》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,并赐钞遣还。”如果谁犯了罪,官吏从他家找到《大诰》,笞、杖、徒、流之罪减一等;无《大诰》的,罪加一等;如果对《大诰》拒不接收者,迁居化外,永不令归。
  因为《大诰》的形式生动活泼,易于被百姓接受,再加上用政权的力量来推广这部书,大明朝当时发行量最大、影响最深远的书籍就是这本普法教材。
  明朝吴承恩所写的《西游记》中,孙悟空收伏猪八戒时,把八戒的老巢云栈洞大门打碎,八戒出来应战,大骂悟空“你把我大门打破?你且去看看律条,打进大门而入,这个杂犯死罪哩!”——明朝对私闯民宅,毁坏他人财物处罚极重。这悟空也不含糊,回应道:“这个呆子!我就打了大门,还有个辩处。像你强占人家女子(指高翠兰),又没个三媒六证,又无些茶红酒礼,该问个真犯斩罪哩!”——三媒六证是当时合法婚姻的见证形式,这种习惯法被朝廷认可。
  悟空和八戒两人张口就是“法言法语”,可见明朝“普法”之成效。